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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一
為確保全地區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扎實有序開展,各縣(市)、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盡早謀劃,編制詳細的演練計劃。各縣(市)區安委會、各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地區直屬有關部門既要編制好自身的演練計劃,同時也要督導職責范圍內相關單位、相關企業演練計劃的編制與落實。
各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地區直屬有關部門要根據《地區行署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各自單項預案的資料設定演練科目,開展地區層面的應急救援演練。其中,地區煤炭局要著重開展地下人員升井的演練;地區安監局要側重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演練;地區xx局要圍繞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救援進行演練;地區質監局要開展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地區住建局要開展建筑施工和高層建筑救援方面的演練;教育部門要開展應對校園突發事件和校車安全應急演練等,其他相關部門都要結合各自實際設定演練的重點,確保各項預案至少演練1次。
各縣(市)安委會要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職責書》要求和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做好全年的演練計劃,并督導轄區各企業做好演練計劃,并填報好演練計劃表。
地直企業和駐哈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上報20xx年度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煤礦山(尾礦庫)等高危行業企業至少要組織3次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2次以上的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同時要重點做好6月份“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活動的各項工作,演練周活動計劃要列入全年的應急演練計劃,一同上報至地區安委辦。
各縣(市)安委會、各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地區有關部門在制訂本單位的演練計劃的同時,還要將所屬單位、企業的演練計劃進行匯總,編制成冊,并于20xx年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和電子版報地區安監局監察支隊。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根據各自實際,統籌安排全年的演練計劃,尤其要扎實抓好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期間的演練活動。地區安委會已將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資料,對沒有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活動的單位,將取消其年終評先資格。
各有關單位要按時上報演練計劃,演練前要及時將應急救援演練方案報送至地區安委會辦公室,地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履行好協調督導職責,確保各相關部門用心配合,保質保量完成好演練計劃。應急演練結束后,各牽頭單位要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進行完善修訂。各單位要在演練結束后3日內將演練狀況報地區安委辦。
組長:
副組長:
通信聯絡組:組員:架子工全體成員。
搶救組:組員:鋼筋工全體成員、機修組全體成員。
后援救治組:組員:瓦工全體成員、力工組全體成員。
秩序維持組:組員:木工全體成員。
善后處理組:組員:
(1)確定消防器具,保證施工現場消防器具三套,并能正常使用。
(2)確定火源地點:施工現場外距離圍墻3m的空地。
(3)確定木材為火場燃燒物,點燃前在燃燒物木材上澆上汽油助燃。
(4)著火點燃燒范圍:長×寬=2× 2m,高。
(5)為避免由于風向因素導致使用滅火器造成適得其反的結果和損失,經咨詢氣象部門: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均為無風天氣,故將演習計劃定為:20xx月5月18日8:30時開始。
(6)確定疏散防火通道。
(7)演習前將演習書面計劃報至演習實施地轄區醫療單位、消防和xx部門。
(8)火警電話:119。
(1)20xx年5月18日8:30時在著火點燃燒物木材上(2× 2×)澆上汽油,點燃木材。
(2)職工向項目部:施工現場木材堆放區發生火災。
(3)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展開工作,將情況上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
(4)第一時間同消防部門聯系,同時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下,各小組按預案要求、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5)確認現場情況:燃燒物為木材,燃燒范圍:2× 2×,火勢兇猛,距火點北側5m為木方堆放區,東北側約15m處為原有六層建筑物,墻體為磚砌,東側為水泥罐及砂石料場,無人員受到傷害。
(6)起火時間雖是無風天氣,一旦起風、火勢有可能會轉移到距火點東側5m的木方堆放區。現場搶救組迅速分為三組:滅火第1組利用滅火器在火點北側以防控火勢不蔓延為原則進行滅火;滅火第2組利用滅火器在著火點東、西、南三個方向進行滅火;滅火第3組迅速轉移距火點北側5m的木方堆放區進行滅火(從木方堆放區火點側開始)。
(7)著火點被撲滅,火情解除。
(8)對到達的轄區消防中隊說明情況,將著火點被撲滅情況匯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并通知演習實施地轄區醫療單位和xx部門。
(9)查明著火點起火原因,將事故過程及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及相關職能部門。
(10)清理好火災現場,恢復至原貌。
(11)演習過程做好演習記錄,演習結束后由指揮做現場總結。
(12)找出發生事故的潛在因素,及時解決。
(13)對演習情況做一次分析,掌握應急組織機構中各個環節的運行速度和各個責任人員的熟練程度,以及整個應急程序的有效程度,提出其中存在問題的環節,并制定有針對性的調整方案。
(14)做好現場總結記錄。
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二
一、領導小組由院長組建并由院長擔任組長,負責全院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二、在市衛生局領導下,組織、部署、協調本院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工作。
三、組織制訂并審定本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
四、負責本院應急救援小組和常設機構的組建。
五、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科室(部門)的職責,檢查和考核各成員科室(部門)應急準備的落實情況。
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在市衛生局的統一指揮下,負責啟動院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對到院的患者開展救治。并對正在進行的應急救治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七、及時響應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報告本院即時的醫療救治情況,派出應急救援小組。
八、決定是否提請市衛生局予以技術、物資的支援和同意本院分流患者的請求。
九、負責應急響應終止及工作結束后的
總結
與獎懲。十、分管副院長協助院長開展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工作。
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管理機構及管理職責
2017年1月5日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管理機構及管理職責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王海云
副組長:范晉斌、徐向南、李有全、馮晉宏、王旭東、郁盛榮、李鳳書。
成員: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安全科、調度室、救護隊、通風科、機電運輸科、技術科、地測防治水科、探放水隊、辦公室、監控中心、供應科、保衛科、醫務室、勞資科、財務科、后勤、工會和采、掘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場所),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場所)設在調度室,調度室主任任應急辦主任。辦公室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日常業務、組織協調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1)負責修訂、編制礦應急預案。
(2)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救援器材和裝備。(3)組織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演習。
(4)接受礦、政府的指令和調動,指揮、調度礦應急救援力量參加社會支援。
(5)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上報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的通報。
二、應急指揮部
礦設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總指揮:王海云
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范晉斌(第一副總指揮,總指揮因故不能行使職責時,由第一副總指揮行使總指揮職責)、總工程師徐向南、生產副礦長李有全、機電副礦長馮晉宏、通風助理王旭東、后勤副礦長郁盛榮、工會主席李鳳書。
事故現場副總指揮:安全副礦長助理李天珍 指揮部職責:
(1)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2)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配備救援器材和裝備。
(3)指揮、調度應急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衛和救援物資、善后處理等。
指揮機構人員職責: 總指揮職責
(1)根據現場的危險等級、潛在后果等,決定本預案的啟動。
(2)負責應急行動期間各單位的運作協調,部署應急策略,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完成。
(3)指揮、協調應急程序行動及對外信息發布。
(4)事故和突發事件超出礦處置能力時,向公司、政府等應急救援機構提出救援申請。
副總指揮職責
(1)協助總指揮組織或根據總指揮授權,指揮完成應急行動。(2)向總指揮提出應采取的減輕事故后果的應急程序和行動建議。
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各成員單位職責:
(1)安全科:參與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組織、指導救護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技術科:參與礦井頂板事故、輔助運輸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參與分管業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通風科:參與礦井“一通三防”事故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參與分管業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指揮部命令,負責調整礦井通風系統、監視主要通風機的運行情況和組織完成必須的通風工程。
(4)機電運輸科:參與停電、提升事故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參與分管業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地測防治水科:參與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參與分管業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調度室: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單位上報的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報告礦領導,根據領導指示上報公司、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調度有關救援力量參加救援工作,下達各項救援命令,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7)辦公室:根據礦領導指示,及時發布救援信息;參與事故后勤保障和事故報告起草工作。
(8)勞資科:參與賠償、工傷保險等善后處理工作。(9)工
會:參與事故調查和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協調做好職工穩定工作。
(10)財務科:負責應急救援各項費用計劃和及時撥付,確保救援資金及時到位。
(11)探放水隊:負責礦井水害事故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參與分管業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保衛科:負責人員分散、戒嚴和維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參與地面火災現場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13)醫務室:負責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派遣醫療救護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救治,并做好藥物及醫療器材儲備。
(14)供應科: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和調運工作。
方案,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17)后
勤:負責搶險人員的食宿及搶險救災車輛調度、食宿接待等生活事宜。
(18)采、掘及輔助單位:負責核實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人數,及時采取措施,組織安全撤離,并如實詳細的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發生原因等),隨時接受指揮部命令,完成有關搶險任務。
由總工程師任組長,分管副總和有關業務科室(安全科、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防治水辦公室、監控中心)及有關技術專家組成。
職責:及時對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圍、發展趨勢作出預測,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指導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2)現場搶救組
由礦分管安全的副礦長任組長,事故單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有關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偵察、探明災區情況,實施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對遇險人員的搶救,及時處理突發災變。
(3)醫療救護組
由礦分管醫療救護工作的領導任組長、醫療組有關人員組成。職責:負責人員疏散、戒嚴、救援隊伍引導和維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時請指揮部批準,向礦保衛科或地方公安部門提出支援申請。
(5)物資供應組
由礦調度室主任任組長,供應科、辦公室、財務科、機電科、后勤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環境監測、應急通訊保障、電力供應,各項搶險費用的計劃和撥付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工作。
(6)事故調查組
由安全科長任組長,安全科、工會、勞動用工管理科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搜集原始資料,形成事故報告。
(7)善后處理組
由礦工會主席任組長,工會、勞動用工管理科、醫務室等部門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傷保險、理財和生產恢復等善后工作。
(8)信息發布組
由礦分管宣傳工作的領導任組長,安全科、辦公室等人員組成。職責:負責信息發布工作,根據礦領導指示,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協調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及時發布救援信息;負責事故報告起草工作。
調度值班人員職責:
1、值班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在礦長及其他礦領導未到達之前,擔負起事故的臨時指揮工作。
2、掌握清楚事故動態,下達調度命令,指示現場跟班礦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必要時親臨現場指揮。
3、將事故詳細情況匯報給礦應急指揮部領導,并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協助救援工作。
4、參加事故的處理分析。 值班調度員職責:
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礦值班領導,并根據事故性質、大小立即報告礦長、礦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涉及十項應急處置權的直接下達停產撤人命令)。在礦長和礦其他有關領導的領導下,及時下達作戰指揮命令,召集有關人員立即趕到調度室集合待命,隨時統計和掌握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主要記錄: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及潛在危險等。
上級應急救援指揮(超出礦應急處置能力的事件)
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突發事件超出礦處置能力時,由指揮部向公司或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在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成立、人員到位后,指揮部和下屬各搶險救援小組按照“歸口”原則,立即歸屬上級各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服從其調配。
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根據上級領導要求,結合東莊煤業有限公司的實際制定:“東莊煤業礦井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應急救援管理領導小組對預案的實際運行負責。
3、礦總工程師負責礦井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4、技術科具體負責組織預案的編制工作,礦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領導小組,抽調專門人員對預案進行編制,各生產系統技術負責人(副總)根據礦井災害;類別(頂板、水害、瓦斯等),結合井下實際,分別編制各系統應急救援預案。
5、技術科匯總后,有各系統技術負責人參加對預案進行會審。
6、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經礦總工程師簽字批準后,下發執行。
7、預案下發后,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應急救援預案,預案至少每季度貫徹學習一次,并將每季度學習情況報礦安全培訓中心,各單位應備有學習記錄。
8、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每半年對預案組織考試一次。學習人員考試不及格,必須補考直至合格。
9、安全培訓中心對各單位預案的貫徹學習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對預案的學習情況考核測試,有關人員必須達到應知應會。
10、預案的修訂、更改須由編制小組批準。
11、本預案適用于東莊煤業。
2017年1月5日
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四
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小組
為了正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員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特成立本項目部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小組,目的在于本項目施工中的土方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電擊、機械傷害、消防、防汛、防暑等救治工作提前做好安排,確保應急職責,識別緊急需要,降低和減少事故對員工的傷害。
一、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張鵬茂
副組長:趙濱馮景明
成員:賈科良孟華尹永順劉榮巧蔣婷
高江濤劉宏波孫飛程學偉閆盛凱
二、應急救援隊伍:20人
隊長:賈科良副隊長:程學偉閆盛凱
三、
應急物資色設備應急對外救助電話:120、消防:1
19、公安:110
應急預案實施負責人:總指揮:張鵬茂;副總指揮:馮景明
2007年1月12日
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五
1、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和主要內容
一、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1.1 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類別,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預案編制人員應由具備應急指揮、環境評估、環境生態恢復、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防化、環境風險評估等各方面專業的人員及專家組成。
1.2 基本情況調查
(1)企業(或事業)單位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或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后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筑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對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及堆放地,如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設施,醫療垃圾焚燒裝置及危險廢物處理場所等,還須明確納污或收集范圍及污染物主要來源。
(4)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 險廢物的委托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1)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位圖。
(2)企業(或事業)單位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下水(或海水)執行的環境標準。
(3)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洋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企業(或事業)單位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或事業)單位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于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1.3 環境風險源識別與環境風險評價
企業(或事業)單位根據風險源、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的狀況,委托有資質的咨詢機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的要求進行環境風險評價,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風險源及環境風險 評價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1)環境風險源識別。對生產區域內所有已建、在建和擬建項目進行環境風險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給出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列表明確給出企業生產、加工、運輸(廠內)、使用、貯存、處置等涉及危險物質的生產過程,以及其它公輔和環保工程所存在的環境風險源。
(2)最大可信事件預測結果。明確環境風險源發生事件的概率,并說明事件處理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災、爆炸、泄漏等事件狀態下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最大數量、濃度及環境影響類別(大氣、水環境或其他)。
(4)自然條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說明(汛期、地震、臺風等)。
(5)突發環境事件產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縣等)環境影響的說明。
(6)尾礦庫、貯灰庫、渣場等如發生垮壩、溢壩、壩體缺口、滲漏時,對主要河流、湖泊、水庫、地下水或海洋及飲用水源取水口的環境安全分析。
(7)可能產生的各類污染對人、動植物等危害性說明。
(8)結合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風險源工藝控制、自動監測、報警、緊急切斷、緊急停車等系統,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處理系統水平,分析突發環境事件的持續時間、可能產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數量。
(9)根據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圍和環境保護目標的距離,預測不同環境保護目標可能出現污染物的濃度值,并確定保護目標級別。
(1)企業(或事業)單位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偵檢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環境應急監測隊等專業救援隊伍。(2)應急救援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儲罐圍堰、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尤其應明確企業(或事業)單位主體裝置區和危險物質或危險廢物儲存區(含罐區)圍堰設置情況,明確初期雨水收集池、環境應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統、備用調節水池、排放口與外部水體間的緊急切斷設施及清、污、雨水管網的布設等配置情況。
(3)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和預警系統設置情況,應急通信系統、電源、照明等。
(4)用于應急救援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條件的企業應備足、備齊,定置明確,保證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物資儲備能力不足的企業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5)各種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制度、日常環境監測制度、設備儀器檢查與日常維護制度、培訓制度、演練制度等)。
(6)企業(或事業)單位還應明確外部資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預案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要求等;該地區環境應急指揮系統的狀況;環境應急監測儀器及能力;專家咨詢系統;周邊企業(或事業)單位互助的方式;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及設備(清單);應急救援信息咨詢等。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企業(或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是由上級主管部門、相關企業(或事業)單位、環保部門、周邊公眾代表、專家等對預案進行評審。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同時,明確實施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企業(或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發布并及時備案。
1.7 應急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或事業)單位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二、應急預案編制主要內容指南 2.1 總則
2.1.1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2.1.2 編制依據
說明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2.1.5 工作原則
主要闡述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及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圍。
附件1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內容及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由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11項組成。生產經營單位按《導則》要求的格式編制。
(1)重大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重大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中毒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灼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車輛傷害(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7)起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8)坍塌(地質災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9)淹溺(自然災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坍塌(泥石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自然災害(洪水包括山洪)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礦山事故臨場急救程序
(9)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 地下礦山企業專項應急預案包括
(1)坍塌(泥石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自然災害(洪水包括山洪)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中毒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提升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冒頂片幫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透水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7)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8)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9)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0)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1)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尾礦壩垮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尾礦壩漫頂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尾礦庫防洪專項應急預案;
(4)排洪系統損毀、堵塞專項應急預案。
三、
現場處置方案1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現場處置方案包括:
(1)鍋爐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場處置方案;
(2)主風機房現場處置方案;
(3)提升機房現場處置方案;
(4)水泵房現場處置方案;
(5)尾礦庫排洪設施現場處置方案。附件2
三明市應急預案評審專業人員名單
礦山組 危化組
ics
xxxx—xx—xx發布 xxxx—xx—xx實施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發布
目 次 1 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應急預案編制通用要求及程序 4.1 通用要求
4.2 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4.3 應急預案修訂
5 總體應急預案編制內容 5.1 總則
5.7 應急預案管理 5.8 附則 5.9 附件
6 專項預案主要內容
7 現場處置預案主要內容 7.1 事故特征
7.2 工作機構及職責 7.3 應急處置 7.4 注意事項
參考文獻
前 言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參考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環保與節能部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健康安全環保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石油安全環保技術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常宇清,劉景凱,裴玉起,張作慶,吳東平,彭力,杜民。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的程序、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有下列需求的任何組織及其相關方:
a)編制或修訂應急預案;
b)對應急預案進行自我檢查、評價和持續改進; c)獲取上級組織或其他相關方對其應急預案文本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確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風險 risk
某一事件(3.3)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
注1:“風險”通常僅應用于至少有可能會產生負面結果的情況。
風險分析 risk analysis
事件 event
特定情況的發生。
突發事件 emergency event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傷害、污染、損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情況。3.6
對組織有效控制突發事件并減少其損失和影響的主觀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的一組活動。
[q/sy1424—2011,定義3.4] 3.7
預警 alert
應急準備 emergency preparedne
應急演練 emergency exercise
應急恢復 emergency recovery
針對具體的作業場所、設施或裝置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3.14
應急小組工作崗位職責篇六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學區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1)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明軒
副組長:王武科 楊寶元
成 員:馬會伶 馬彩絨 尹明生 馬德喜 張 濤 雷 婷
柳 璐 杜雪蓮 張新強 李書云 劉艷霞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學校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中心校和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
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各年級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系,具體負責人員調度,組織后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并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中心校及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校長考核實行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安全衛生培訓,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
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情況后,及時打舉報電話向學校監督小組報告,再由監督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中心校報告,由中心校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查
找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