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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一
一、案情設想
1、發生強臺風
2、發生暴雨水災
3、發生強烈地震
二、現場處置方案
1、切斷電源,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火災。
2、迅速搶救傷員,維護好秩序,組織人員保護好財物不受他人趁機打劫。
3、迅速聯系“120”、“110”、“119”等部門,請求救援。
三、人員分工
災情就是命令,當發生自然災害時,單位每位干部職工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各單位的維護工作,同時要服從領導指揮,全力投入救災搶險工作,努力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如發生自然災害時,由單位安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
2、各股室、部門負責人要各自擔負起各自的分工職責,如部門負責人不在時,由該部門黨員或工齡、年齡長者分工職責,指揮本部門救援工作。
四、注意事項
1、當發生自然災害時,單位每位干部職工,只要不是傷病人員,而又行動自如的,必須立即趕赴崗位,全力投入專用救災搶險工作。
2、當災情十分嚴重,如樓房建筑物隨時可能倒塌等,施救十分危險,應依據現場情況,立即撤離現場,避免人員遭受傷害。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二
為有效防治我村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自然災害防治條例》和《積石山縣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和縣、鄉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村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長:蘇仲林副組長:韓學珍
成員:王雙龍馬么乃王玉祥馬牙古白馬奴海下設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韓學珍兼任。
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村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村民公布本預案。
(2)搶險組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搶險小分隊由韓學珍擔任。
(3)村民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村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4)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村兩委、村民小組長、基于民兵和受影響的村民分別組成村(組)級巡查小組。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特別是要加強房前屋后高陡邊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地質斜坡、溝口及溝邊低洼地帶的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確保安全,劃定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5月1日—7月15日每15天量測、巡查一次,基監測自然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加密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狀態的,應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加強觀察、巡查,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了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村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一道做了災區群眾的
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村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成員于每月3月底前完成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村民宣傳自然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避險明白卡”填制發放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村民小組購鑼一面、鑼錘一把、雨衣一套、手電一把、應急燈一盞、鏟兩把(具體數量由村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村委會保管。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三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彭埠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組長由鎮長同志擔任,成員由等同志組成,下設辦公室(設在民政辦)和查災核災組、后勤保障組、醫療衛生組、搶險保衛組、接收捐贈組、新聞宣傳組、監督檢查組等七個工作組。各工作組人員組成如下:
1、查災核災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同志任組長,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農業)及各社區災情信息員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全面了解救災預案、轉移安置點及救災物資儲備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糧食損失情況;全面了解因災造成的傷病、死亡和失蹤人員情況,道路、橋梁,水塘水庫、河岸堤壩,學校,醫院等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民政局。查災結束后,應及時寫好全面的查災報告。
2、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經濟發展辦副主任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其他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各社區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醫療衛生組。
由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同志任組長,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濟發展辦、鎮環衛站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療機構,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災區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衛生監督、檢測;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情;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緊急免疫和場所消毒工作。
4、搶險保衛組。
由彭埠派出所所長同志和城東派出所所長同志任組長,彭埠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鎮人武部相關人員及應急小分隊為成員。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黨政機關、金融、電力、通信、新聞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施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物資發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5、接收捐贈組。
由鎮民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鎮民政辦、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根據災情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災援助資金、物資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聞宣傳組。
由黨政辦主任同志任組長,工會、婦聯、共青團、經濟發展辦、民政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宣傳報道災害救助工作,按規定向公眾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有關信息,負責回答有關災情的詢問。
7、監督檢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經濟發展辦、民政辦、財政統計辦相關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負責對各社區、各部門履行災害救助職責、工作效能情況以及救災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積極開展救助工作,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滿足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確保不發生因災餓死、凍死人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驹瓌t如下:
1、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原則。自然災害的救助由鎮政府牽頭,社區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所在社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立刻上報鎮政府以及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并立即啟動災情排查和救災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辦原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災的有關手續從快、從簡,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一)各有關部門應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可能發生或易發生自然災害的地段要嚴密監測并及時報告。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經常性地開展檢查和督促,制定危險地域群眾轉移線路和安置地點的應急預案。
(二)鎮黨政辦、民政辦、經濟發展辦等部門要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備足各類救災物資。救災物資由鎮政府根據災情統一進行調撥和安排。鎮社會事務辦要掌握好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動用醫療隊的數量及分布。鎮其它部門要備足備齊災區群眾日常所需的物資,協調落實應急通信設備、緊急供電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做到反應快、拉得出、調得動。
(三)發生自然災害時,各級各部門應快速反應。
1、社區應迅速調查核實災害、災情,及時將災害發生的具體地址、災情等信息上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
2、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視情況宣布啟動本預案。
3、派出工作組到災區幫助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迅速下撥救災應急款,安排救災物資。
4、向上級報告災情,根據需要請求上級支援,按規定舉行災情發布會。
(一)要把救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上年度自然災害救助情況、本年度的災害預測,安排地方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標準),落實應急資金及救災物資儲備資金。
(二)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災區損失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救災款分配方案,下撥救災經費,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使用、發放工作。
(三)抗災救災資金和物資必須按規定專款專用,專物專用,重點使用。鎮經濟發展辦、財政統計辦、審計站、民政、農業等部門要加強對抗災救災資金及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統一使用《區災民救助證》,并將公示的有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擠占、挪用、貪污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一)一般自然災害響應流程。在接到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的信息后,鎮民政辦應在3小時內向上級民政部門報告,盡快派遣工作組,及時進行災情核實,兩天內將核定災情報告上級民政部門。
(二)重特大自然災害響應流程。鎮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災害的信息后應迅速啟動本預案,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組織人員,安排應急款和救災物資到災區,安置災民生活。災情穩定后,在兩天內將災情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是指因突發性危害嚴重的洪澇、風雹(包括龍卷風、颶風等)、臺風(包括熱帶風暴)、地震、雪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具體按照危害程度,分為三大類:
(一)一般自然災害。重特大自然災害情形以外,災害造成損失輕微,影響面不廣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二)重大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3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3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比例達到或超過1.5%左右的;人員亡故(含失蹤人員)10人(含10人)以上,在區內、市內、省內或國內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重大級自然災害的。
(三)特大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后果的:成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40%左右的;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45%左右的;轉移安置人口占全區總人口比例超過2.5%左右的;人員亡故15人以上,在市內、省內、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的;其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應急處置預案應確定為特大級自然災害的。
(一)地震災害發生后,按市政府辦公廳《杭州市地震應急預案》(杭政辦[xx]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二)洪澇災害發生后,按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抗洪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預案》(市委辦發[xx]69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救災工作。
(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后,按區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規定文件開展救災工作。
(四)在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過程中,發生本預案未明事項,由救災指揮部臨時予以明確。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四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地震、水災)
(一)應急辦公室通知各病區對住院病員進行動員告知,病情輕、不危及生命的,勸其出院回家治療,待警報解除后再回醫院治療。
(二)各部門對工作人員視情況進行排班,減少在班人員,組建抗災應急救護隊和搶險隊,整裝待命,隨時服從上級部門和屬地的統一調配,承擔社會搶險救護和院內自救職責。
抗災應急救護隊進行自然災害醫療救治應急工作,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急救知識與技能的培訓,重點掌握檢傷分類,徒手復蘇,骨折固定、止血、器官切開、氣管插管、清創、縫合、傷員搬運等基本技能,定期組織模擬演練,達到實戰要求。
(三)醫療救治辦公室根據災害發生情況,做好一切后方救治準備工作,及時進行病房單元、床位、醫、護、技人員調配及隔離病房的設置,對轉送來的傷病員進行妥善安排,及早診治。
(四)災害發生時,安全保衛辦公室迅速組織搶險隊員,按照先救人,后搶救物資的原則展開抗災自救。同時,組建護院隊,對全院的物資、秩序進行管制。
(五)后勤保障辦公室負責防災物資及藥品、醫療器械、醫用物資儲備,搭建防震棚或裝填防水沙袋。將貴重物資轉移到安全地點(水災轉至高出,地震轉至平底),減少財產損失。
(六)生活保障辦公室負責水、食品、生活用品等物資儲備和配送,做好生活服務工作。
(七)感控消殺辦公室對疫情進行監測和控制,督導醫務人員正確防護,并按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及信息管理。
(八)各組選定聯絡員,若通信不通時,由聯絡員及時口頭向指揮部匯報、請示工作。
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為保障師生的健康學習和工作,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完善學校的安全防汛制度,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防汛領導小組
職能負責:辦公室 電話:5361653 二、應急預警
(一)、防汛工作的方針、原則。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團結協作的原則; 1、做好汛期安全自護教育,全鎮中小學在汛期到來前進行一次防汛自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貪玩;不要到塘邊、水溝邊玩;不要到河邊看水;放學后及時回家;不要到河邊、水溝里抓魚、捉泥鰍。
2、防汛工作,責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長是全校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全班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發事件,學生不能回家。學生以原有班為單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及時與上級聯系,統一進行疏散。
4、針對夏季來臨、暴雨、冰雹、颶風增多的現狀,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一名固定觀測員,隨時觀測校舍情況,如出現安全隱患,隨時報告,并及時把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各校做到每天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如有缺席,必須弄清原因,作好處理和記錄。
5、針對部分家長缺乏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責任感的問題,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再致家長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責任和安全知識告知家長,明確學校和家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引導家長共同做好學生防汛安全工作。(二)、防汛工作的措施。重大暴雨、冰雹、颶風、洪澇災害發生后,學校防汛辦公室應立即作出如下反應:
1、立即向黨委政府、教育辦和市防汛指揮部匯報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指揮:校長;報告:分管安全副校長)。
2、盡快提出災害發生地學生撤離的時間、范圍、路線,并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趨勢,經防汛指揮部批準,不定時地發布災情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各級部主任負責指揮,班主任組織學生撤離)。
3、盡快指揮各有關成員單位,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抗災調度命令。衛生所召集醫生緊急救護工作,學生處、總務處: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并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4、一旦發生災害性事故,保衛干部要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采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災情蔓延,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并報告110、119、120進行營救。(副校長指揮)
5、洪澇災害一旦發生,各有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責任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要立即到崗到位按照各自的預案開展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密切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6、洪澇災害發生后,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學生,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7、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后,都要抓緊組織恢復供水、供電、交通、通訊等基本生活設施;要迅速安排好住校生的生活用品供應,保學生生活安定;要抓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到學校恢復上課,恢復
教學
工作。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時,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寫好突發事故情況匯報,以備查用。
六、各學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地震應急預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輕心,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布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動;二是地震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并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三、機構和職責
(一)鎮教育辦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侯鎮教育辦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組成2、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張欽輝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科室負責人組成。
3、主要職責: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命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抗震救災專業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民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各學校成立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預防和處置本校發生的各類突發性地震事件,各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啟動和實施 (一)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同時,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實情,提出求援請示,并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2、下轄的各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辦公室要安排好臨震期間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協助地震宣傳、新聞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震后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各級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校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校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領導小組成員要隨時關注市各新聞媒介發布各種命令、指示,按上級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發布的各類文件、電話、教育局域網、口授等信息立即接受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各科組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五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自然災害工作,提高工作應急反應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鄉社會穩定,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預案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洪澇、風雹、地震、地質及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災害。
(一)應急機構:鄉人民政府作為組織協調全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并成立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馬德勝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開展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緊急救援、災民生活安排及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二)成員單位職責:
民政:承擔鄉災情臨時成立的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綜合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報告災情,申請、管理、分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捐贈;組織轉移安置災民,確保24小時內應急物資運送到位,確保應急期內災民的基本生活。
水管站:承擔鄉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鄉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主要河流、水庫實施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緊急發生時,及時插播防災緊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災害發生時的廣播公共預警體系。
武裝部:在鄉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配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工作。
農技站:負責幫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
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中小學:負責轉移受災師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并完成區自然災害救助綜合協調機構賦予的救助任務。
(一)鄉減災委接到災情報告后,立即向鄉黨委、政府報告災情,并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鄉民政辦執行零報告制度,每日8時前匯總災害信息,鄉政府辦公室和鄉民政辦公室保證通信網絡24小時在線,專人值守。
(二)災情發生24小時內,以鄉黨委、政府名義發慰問電。
(三)鄉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每日9時前向區減災委辦公室報告一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重大情況隨時報告。鄉減災委辦公室及時組織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對災鄉抗災救災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四)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鄉政府派出抗災救災聯合工作組赴災村慰問災民,查災核災,了解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和災鄉需求,幫助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四、應急準備
(一)建立鄉、村、組三級綜合減災救災應急管理指揮體系,建立應急指揮平臺,配備專門人員。
鄉政府應根據有關規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級下撥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外,要在本級財政年度預算中列支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并視災情輕重及時調整。安排好本級救災業務工作經費。同時,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二)加強鄉、村、組三級救災通訊網絡建設和管理,為防災減災提供及時、準確的通信和信息服務,確保24小時以內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一)轉移安置和組織。發生突發性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進行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政府組織實施,并發出轉移安置通知或進行動員,安置地點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政府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保證轉移安置地和災區的社會穩定;保障轉移安置后災民的生活,解決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在災區要防止如火災、疫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對轉移安置災民情況進行登記;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解決的困難要及時逐級上報。
(二)災情的統計和報告。災情發生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災害損失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匯總后逐級上報。匯總災情后及時向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三)緊急救援行動。
1、組織干部、群眾進行緊急救援工作,協調民兵進行緊急搶救、搶險工作;
2、組織衛生系統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3、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進行道路、設施和線路的搶修;
4、災區急需的救援物資,緊急狀態下采取征用或采購的辦法征集,災后由政府有關部門結算。救助物資運輸的道路、工具、經費,救助物資的安置、保管、登記、發放、使用,按有關規定辦理:
5、救助捐贈的組織。根據災區的急需情況確定捐贈物資的品種、數量,通過政府發文,新聞媒介公告,發動社會力量向災區捐款捐物,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運輸和發放工作。
(四)其他有關事務根據災情,必要時可以在災區建立前方指揮部,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爭取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救助資金和物資支持。重大災情的宣傳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一)預案生效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鄉政府進行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鄉減災委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后,鄉減災委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作出響應修改后報區政府。各村委會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四)預案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鄉民政辦制定,報鄉政府批準實施后,由鄉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六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和暴雨、冰雹、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全鎮范圍內或者局部地區,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的人員死亡、倒損房屋達到一定標準,轉移安置災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啟動本預案。
3.1鎮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2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3.3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種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可臨時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護、交通運輸、轉移安置、物資保障、社會治安、救災捐贈、宣傳報導等工作組,作為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
4.1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在積極爭取市支持的同時,鎮財政每年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預算,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和災區恢復重建。
4.2物資準備
救災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等,由社會事務辦、經貿辦、供銷社等部門結合各自救災職責進行儲備和籌集。
4.3人力資源準備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專業的緊急救援隊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和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4.4社會動員準備
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捐助機制。
4.5宣傳、培訓
開展減災進社區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鎮每年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相關部門、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5.1災害信息共享
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
5.2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災害發生后,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鎮依次設定三個響應等級。響應等級據災情相應啟動,視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響應等級。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響應等級的應急需要,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6.1i級響應
(1)指揮長主持會商會議,決定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
(2)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辦事機構聯合辦公,進入24小時應急狀態。
(3)災情發生1小時內,鎮委、鎮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6)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7)積極申請上級救災支持,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8)社會事務辦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9)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性救災捐贈活動。
6.2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二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二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組成相應的工作組進入救災應急狀態,并展開工作。
(2)災情發生后1小時內,鎮政府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協調有關部門,派出由主任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協助災區村轉移安置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緊急調撥救災款物,并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5)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救災捐贈活動。
6.3i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三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三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副指揮長和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七
為有效提高幼兒園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置,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危害,確保全體師生人身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
本計劃所指的幼兒園為:中心幼兒園。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臺風、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兒園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教育,提高幼兒園師生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
報告
網絡,實現早預防、早報告
、早處置。3、建立快速響應和應急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不受自然災害的危害。
1.預防為主,永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預防知識,提高幼兒園、師生和員工的安全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盡快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自然災害損失。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治療,依法追究違法行為責任。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和處理。
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和控制以塊為主,五名班主任負責,教師以工會組為單位,工會主席負責管理。
快速反應,高效運行
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組長:周燕娟
副組長:王悅芳 蔣曉紅
主要職責:
1、在鎮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全鎮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全鎮各幼兒園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幼兒園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指導和督查各班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總結、推廣部分班級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協同上級部門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7、在鎮、村領導的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幼兒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幼兒園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山坡、水溝、煙囪、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幼兒園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兒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1、幼兒園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87563287。
2、嚴格執行幼兒園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幼兒園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幼兒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幼兒園的特點,幼兒園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師生的安全。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幼兒園一把手是本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兒園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八
為提高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適用范圍:臺風、暴雨、寒冷、干旱、洪澇、火災、地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自然災害。
根據本鎮的特點,為了防止應急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耽誤災害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事故現場總指揮、分管民政的領導為副總指揮、各相關辦公室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發生特大自然災害,鎮政府統一領導和組織指揮各村救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鎮黨政辦: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救災期間的所需物資、生活必需品供應的組織工作。
鎮綜治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做好消防、搶險救災特勤的有關工作。
鎮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和災情核定上報工作;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吃、穿、住、醫等生活救助;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確保救災款物??顚S?,及時、足額發放;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
鎮工辦:負責工礦企業的`災情收集、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各受災企業的搶險工作及災后的恢復生產工作。
鎮農辦:負責水、旱、風災情收集、上報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搶險物資。
鎮中心學校:負責組織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鎮廣播站: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及線路維護,保障災后通訊暢通和電報的及時傳送。
(一)應急決策基本程序
1、有關村接到災情報告后,應迅速召集有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并及時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報告。屬特大災害的,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2、鎮政府召開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3、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鎮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或委托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4、工作組及時向鎮政府匯報地方救災進展情況研究部署救災復產和災民救助工作。
5、視災情需要,以鎮政府名義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二)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需動用民兵預備役兵力裝備投入搶險救災時,由鎮人武部組織、協調。鎮衛生院組織醫療隊參加搶救傷病員。交通、供電、供水、通訊等部門搶修道路橋梁、供電設施、供水設施和通訊線路。
(三)轉移安置行動
災害對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鎮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山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應積極組織群眾轉移,并想方設法盡快報告鎮政府。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雅溪辦事處受災災民向救災點雅溪辦事處撤離,象溪辦事處受災災民向救災點象溪一村撤離,靖居辦事處受災災民向救災點靖居祠堂撤離。
(四)有關事務處理
1、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保持正常社會秩序。
2、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序、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3、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4、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五)災情報告。自然災害發生后,各村必須在4小時以內向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初步災情,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內容主要包括自然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損失及趨勢,采取的措施,生產、生活方面需要解決的問題等。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篇九
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風等。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并聽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安排。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總部應當迅速與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系,報告災情,制訂搶救方案。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單位應首先清查人員傷亡情況,優先搶救人員。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總部應該積極安置受災人員,妥善安排他們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他們不再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通過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親屬、向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區通報災情。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該積極組織災害重建工作,制訂重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