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的房產分割一直是法律實踐中的熱點問題。本文將圍繞離婚時房產分割的原則進行闡述,強調夫妻共同所有房產的處理方式。在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將成為關鍵。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離婚案件中房產分割問題的詳細指南。
一、離婚時房產分割的認定依據是什么
在處理離婚案件涉及到房產分割問題時,我們需要明確以下幾點原則:首先,若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所有,則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需經過夫妻雙方充分協商后決定。
如若雙方無法在具體分配方案上達成共識,可據此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在司法實踐中,這類情況通常會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進行解決,具體而言就是將房屋判歸某一方所有,而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對另一方給予相關的經濟補償。
若涉案房屋僅為單一產權人所擁有,那么在離婚過程中,此部分房產并不會被納入分割范圍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多分財產合法嗎
在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過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涉及五大類情況之一,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對其享有更多的財產分配權和利益保障:首先是隱藏家庭財產;其次是實施財產轉移行為;第三是未經許可擅自出售或交易共有財產;第四是蓄意破壞與拋棄共有財產或者其價值;最后是故意制造不實負債。
并且,如果除了這些情況外還存在著其他特定照顧性質的財產分配問題,例如: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過錯,那么無過錯的一方就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加自己所應得的財產份額;再比如,當某一方成功爭取到子女的撫養權后,也有權因此而獲得相應的財產分配優勢。